第六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初赛实施方案
暨大连理工大学校赛选拔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规程
(一)竞赛名称
第六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初赛暨大连理工大学校赛选拔赛。
(二)竞赛目的与意义
在媒体融合发展背景下,竞赛旨在为我省热爱主持传播事业的大学生搭建展示平台,引导大学生通过具有时代感的语言内容与媒介形式,创作富有正能量、体现主流价值观的融媒体主持传播作品,讲好中国故事、传播好中国声音,培养适应数智时代发展需要的主持传播人才。
(三)参赛对象与要求
参赛对象为大连理工大学在读本科生。参赛人员需具有正式学籍,参赛形式为个人参赛。
(四)竞赛内容与方式
1.初赛
选手需围绕“宜居宜业 和美乡村”主题,结合适宜拍摄的场景,使用相机、手机、话筒等音视频设备,完成一部以现场报道或外景主持等为主要内容的口语表达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mp4格式,文件大小不超过50 MB。
2.复赛及决赛
复赛及决赛具体详情参见附件4。
(五)竞赛时间及报名方式
竞赛时间:竞赛分为初赛、复赛、决赛三轮;其中初赛由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行组织实施,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25日;复赛、决赛由辽宁师范大学负责组织,计划于2023年10—11月举行。
报名方式:
1.所有参赛选手填写《第六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个人报名登记表(附件1)、《第六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视频信息表(附件2)和作品原创性承诺书(附件3)后上传至辽宁省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平台http://cxcy.upln.cn/。
注:平台报名人数将作为推荐参加复赛名额的依据,请参赛单位在初赛阶段组织好平台报名工作。
2.所有参赛选手同时将附件1、附件2和附件3,以文件名“参赛选手姓名+院系+手机号码”方式命名,发送至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信箱wenkezhongxin@163.com,要求每份作品一个文件夹,禁止同一个文件夹包含多个文件作品,上传至系统的作品应与发送至选拔赛邮箱的作品保持一致。同时加入校赛选拔赛官方QQ群:306129209,请实名提出申请。
3.每所高校设领队1名,负责组织本校学生参赛并统筹复赛相关资料,大连理工大学校赛承办单位为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领队老师为刘萍老师。
(六)竞赛环境与设施
初赛由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行组织实施,复赛、决赛由辽宁师范大学组织实施,届时提供剧场等设施,摄影、摄像、灯光、音响、大屏幕等设备。
二、竞赛组织
1.竞赛由辽宁省教育厅主办,辽宁师范大学承办。主办、承办单位共同筹建竞赛组织委员会,聘请行业及高校专家组成竞赛评审委员会。大赛筹备组设在辽宁师范大学创新创业学院。
2.竞赛评委会构成:初赛评委会由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行组建;复赛、决赛评委会由省赛组委会邀请国内高校和行业专家担任。
三、竞赛规则
(一)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需以个人为单位报名参加初赛,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需对参赛者信息、作品选题与内容、意识形态等进行审核。
2.初赛结束后,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需根据名额将晋级选手的推荐材料按要求编号、命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竞赛组委会指定邮箱。每名参赛选手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二)评审与晋级方式
初赛评审由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自行组织,按照初赛报名选手人数的20%推荐复赛选手。
(三)奖项设置
竞赛按照20%比例设一、二、三等奖,并发放相应校赛获奖证书。
(五)竞赛结果公示
竞赛结果于比赛结束后在大连理工大学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网站wklab.dlu.edu.cn公示。
四、其他
(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文科综合实验教学中心
联系人:刘萍电话:13998619869电子邮箱:wenkezhongxin@163.com
(二)其他事宜
1.知识产权
(1)参赛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完整著作权及相关权利,获得了肖像权使用许可和其他合法授权许可。参赛者应确保组委会在使用参赛者作品时,不存在任何第三方向组委会就所使用的作品提出任何权利主张,由此引发任何纠纷或争议的,由参赛者及所在单位负责解决,并自行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如参赛作品著作权方面存在纠纷或争议的,组委会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并报请主管部门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2)参赛者一经报名参赛则视为参赛者授权组委会使用参赛作品的全部著作财产权,授权期限为一年;期限到期后,如参赛者无特别声明,则视为前述授权期限自动延长一年。参赛者同时授权组委会将参赛作品片段用作竞赛当前或未来宣传,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平面媒体和公众场所展览展示呈现,及采访或宣传片等中使用。
(3)参赛者一经报名参赛即视为授权组委会在广播、电视、网络、手机等各类媒体上,在宣传印刷品、出版物中,公布作品简介、选手照片、介绍等信息,相关信息均以参赛者报名信息为准,前述相关信息一经刊出,不予更改。
(4)发现学术不端行为,在大赛官网予以通报。
2.竞赛安全
参赛选手需按组委会要求,维护和保持赛场秩序。如出现干扰比赛正常进行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的行为或言论,组委会将立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并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
3.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第六届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本科生融媒体主持人大赛初赛暨大连理工大学校赛选拔赛组委会
2023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