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弘扬宪法精神 提升法治意识

集体晨读宪法迎接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早8时,3名身穿法袍的大连理工大学法学系学生带领全体与会学生面向庄严的国徽,进行宣誓。同学们面色庄重严肃:“我志愿献身宪法事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宪法!……以有信仰,有使命,有担当的大学生之名,为法制社会建设贡献力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和人类的进步事业奋斗终生!”誓词嘹亮而慷慨,满含了他们投身法律事业,维护宪法尊严的坚定信念。

今天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部法律系师生在文科中心A302的模拟法庭举行了晨读宪法活动。

在晨读宪法之前,同学们先进行了宪法宣誓。宪法宣誓制度是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建立的一项制度,规定从2016年1月1日起,各级人大选举或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就职时都要公开进行宪法宣誓。此次法学专业学生选择在国家宪法日朗读宪法宣誓的誓言,目的在于增进法律学子的宪法信念与法治信仰,强化法律人共同体的责任意识。

诵读条文结束后,同学们纷纷表达了对宪法理念以及国家宪法日的看法。刘小溪说,通过宪法课程的学习,意识到依宪治国是一个不断推进的过程,这种推进就是努力缩小现实生活与理想化宪法的距离。王雅文讲到,在学习时结合部门法会对宪法的精神有更深刻的体悟,让更多的人了解宪法不仅符合我国依法治国的要求,更重要的是能提高公民的法律素养,了解到作为一个公民有什么权利该履行怎样的义务。

指导教师陈光表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在于依宪治国。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以及法治建设中居于基础地位。宪法并不是高高在上的,而是与我们生活紧密相连。生活中许多现象无不体现着宪法理念,很多问题都可以用宪法理念与宪法知识去解释、去思考。同时,每个人都处在特定的共同体之中,个体的意义也只有从共同体中获取。作为新时期的大学生,应当勇于承担起对国家、对社会乃至对学校等自己所处的每一个共同体的责任,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才能赢得共同体的认同与尊重。

此次宪法晨读旨在推动同学深入了解宪法,增强法律意识,提高依法履行义务和维护权利的能力,激励学生们深入领悟和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青年学生的社会责任感。

发布日期: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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